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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政治

宋朝的行政区划

公元960年,赵匡胤发动兵变取代后周,建立宋朝,依旧建都于开封。979年,北宋攻灭北汉, 虽然结束了自安史之乱和黄巢之乱以来的藩镇割据局面。可惜,宋朝与辽国的疆界已经退至今山西的河曲、岢岚、原平、代县、繁峙和河北的阜平、满城、容城、霸州及天津市区一线。

在宋辽间的战争中,辽军曾多次南下,最远到达澶州(治所在今河南濮阳市);宋军也曾推进到此线以北。由于没有燕云十六州以北的冀北山地作屏障,朝廷只能在边界上广植柳树作为界线。

在与西夏的作战方面,西夏首领李继捧虽一度向宋朝投降,并献出了银州、夏州、绥州、宥州四州之地,但他的族弟李继迁在三年后就占据了银州,以后又不断进攻夏、灵、麟等州,一直没有真正服从过宋朝的统治。

1034年,李继迁之孙李元昊正式建夏国,史称西夏。此后,宋朝的西北界大致稳定在今甘肃兰州、靖远,宁夏同心及陕西北部的白干山一线。宋神宗力图开扩疆土,取得了绥、熙、河、洮、岷、兰等州。哲宗时又进一步取得了湟水流域,洮河上游与贵德一带的土地。1121年西安州、怀德军又被西夏所取。在西北,是从吐蕃夺取唐朝后期以来的失地。1071年,宋廷任命王韶为新置的洮河安抚使,开始对河湟一带用兵。最后收复今乌峭岭以南的湟水流域、大夏河流域、洮河流域。对西南在唐朝后期脱离了统治的少数民族地区,宋朝的进展是恢复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控制。经过多次的军事征伐和“招抚”,今四川南部、湖北西南、湖南西部、贵州东北和广西西部重新归入版图,设置了正式州县或羁縻州。其中最著名的一次是1072年派章享开“梅山蛮”。梅山即今湖南中部新化、安化一带,是瑶族聚居地区,从此设县建城,编户籍,定赋税,与汉族地区同样设置了正式行政区 。

靖康元年(1126年),金军攻占开封,次年宋徽宗和宋钦宗二帝被掳北迁,北宋覆灭。1127年,赵构在南京(今河南商丘南)即位,是为宋高宗,史称南宋。在金兵的进逼下,高宗不断南迁,1129年升杭州为临安府,建为行在所(临时首都)。建炎南渡之后,南宋领土仅限于秦岭淮河以南、岷山以东地区,北界却因金人的入侵而大大南移了。南宋初,金兵一度进到今湖南、江西和浙江三省的中部。绍兴和议后,宋金双方确定以当时的黄河为界。但次年金人毁约,出兵取河南、陕西。绍兴十一年(金皇统元年),宋金议定以淮河为界。第二年又将西部界线调整至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及今秦岭以南。以后虽有局部变动,基本稳定在这条界线。南宋的南部和西南边界并没有什么变化,宋朝与大理交界处设立了黎、叙、泸、黔、邕等州。至宋徽宗时期,版图最为辽阔,其南至思陵州(今广西宁明)、东至登州(今山东蓬莱)、北至代州(今山西代县)、西及西宁州(今青海西宁)。据赵汝括于1226年所写的《诸蕃志》一书记载,当时澎湖列岛已隶属于福建路的晋江县 。

宋朝的地方政府机构实行州(府、军、监)、县二 级制(见府、州、军、监)。宋朝汲取了唐朝藩镇割据的教训,一级行政区划改为“路”。至道三年(997年)始定为十五路,包括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广南东、广南西五路。咸平四年(1001年)分西川为利州、益州二路,分峡路为夔州、梓州二路。天禧四年(1020年)分江南路为东、西二路。熙宁五年(1072年)分京西路为南北二路,分淮南路为东西二路,分陕西为永兴军、秦凤二路。之后又将河北路分为东西二路,分京东为东、西二路。崇宁五年(1106年)又将开封府升为京畿路。宣和四年(1122年)宋金盟约,约定灭辽后宋得燕山府路和云中府路。结果后来并未设置。建炎南渡后,宋朝设立两浙东、两浙西、江南东、江南西、淮南东、淮南西、荆湖南、荆湖北、京西南、成都府、潼川府、夔州、利州、福建、广南东、广南西十六路。宋朝的行政区划设置与地方政治制度可谓重内轻外,中央高度集权。虽然避免了藩镇割据的局面,但导致地方防务贫弱,也让终宋一代外患不止。

北宋前期,各路皆置转运使和提点刑狱,有些路常置安抚使,各设官衙办事。安抚使司俗称“帅司”,由本路最重要的州府长官兼任,主管一路的军政,也兼管民政、司法和财政等。转运使俗称“漕司”,主管所领州县的水陆转运和财政税收,兼管司法和民政等。提点刑狱俗称“宪司”,主管一路的司法,兼管财政等。宋神宗时,增设提举常平司,俗称“仓司”,主管本路常平、义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之事, 南宋时与提举茶盐司合并,增管茶盐。 此外,又设提举坑冶、茶马、市舶等司,漕、仓、宪等司总称监司。监司号称“外台”,具有监察职能,权任颇重。

宋朝的政治制度、元丰官制改革及重文抑武

宋朝的政治体制大体沿袭唐朝的政治制度。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宋朝的相权大幅萎缩,仅负责行政职能。中书门下与枢密院称为东、西“二府”,掌文武大权。又设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主管财政大权,号称计省。这样三司、宰执、枢密使三权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朝还在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和置谏官,这些都是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等事宜。北宋前期,宰相主管民政、枢密使主管军政、三司使主管财政。宋神宗元丰官制改革后,宰相实际兼管财政。南宋时,宰相又兼任枢密使,兼管军政。这使得宰相再次握有民政、财政和军政的大权。宋朝的三省六部被一些新设一些机构取代职权。如审官院代行吏部考校京朝官的职权,太常礼院和礼仪院代行礼部的礼仪之权,三司代行户、工部的大部分职权,审刑院代行刑部复审大理寺所定案牍之事等。直到元丰官制改革时,以三省代替中书门下,六部各设尚书和侍郎,主管本部事务,三省六部才行使相应的职权 。

中书门下设于禁中,是正副宰相集体处理政事的最高行政机关。其宰相称做“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为“参知政事”。设置副宰相是为了分散正宰相权力以及扩充处理政务,这是是宋代政治的特色之一。宋神宗时元丰官制改革将中书门下改为门下、中书与尚书三省,以尚书左、右仆射各兼门下、中书侍郎为正宰相,再设门下、中书侍郎各一人,尚书左、右丞各一人为副宰相。宋徽宗时,蔡京自称太师,统领三省事务,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作为宰相。南宋宋高宗时,为了集中政务以应付军政急务,将三省合并为一,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宋哲宗时设平章军国重事或同平章军国事,以处“老臣硕德”,位居宰相之上,每数日一朝,非朝日不到都堂。宋宁宗时,韩侂胄任“平章军国事”,每三日一朝,宰相不再掌印。南宋末年,贾似道专权,任“平章军国重事”,左、右丞相实际上屈居于类似副宰相的地位 。

枢密院作为全国军政的最高机关,长官为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副长官为枢密副使或同知知枢密院事或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为了防止唐朝藩镇割据重演,此职务大多由文官担任。枢密院掌管全国军马调度权力,而全国禁军管理、训练、防御、升迁、赏罚等则由三衙联合管理。三衙就是殿前都指挥司、侍卫马军督指挥使司与侍卫步军督指挥使司。枢密院长官与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相等统称执政官。宰相与执政官合称宰执。   

三司主管财政的最高机构,即盐铁部、度支部、户部三部。其长官称三司使,号称“计相”。宋神宗的元丰官制改革将三司职权归户部和工部。南宋增设总领所,负责供应数路或一路各军钱粮,并参预军政。其长官称“总领某路财赋军马钱粮”,简称总领。  

御史台专管监察,其长官称御史中丞,副长官称侍御史知杂事,主管纠察百官,肃正纲纪。台官有弹劾权,可以上疏言事,评论朝政,弹劾官员,还准许“风闻”论事。专管规谏讽谕的机构是谏院。宋仁宗时始单独置院,其长官称知谏院事或左、右谏议大夫,凡朝政缺失、百官任非其人、各级官府办事违失都可谏正。台、谏官都以言事弹劾为责,其职权本无多大差别,这一状况导致后世台、谏的合流 。

最后,为皇帝起草制诰、国书和宫廷内所用文书的机构是翰林学士院,设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直学士院等。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或知制诰分掌“内制”和 “外制”,总称“两制”,翰林学士等还侍奉皇帝,充当顾问。宋初的最高司法机构是大理寺和刑部。宋太宗设置有“审刑院”,其长官称知审刑院事,官属有详议官。各地奏案先经大理寺裁决,报告审刑院复查,写出奏稿,上呈中书。中书申奏皇帝论决,宋神宗改革官制,审刑院并入刑部。

官员管理制度

宋代实行官、职和差遣分离的制度。宋初利用唐朝的三省六部等官名组合而成官阶,只用以定品秩、俸禄、章服和序迁,因此又称为“阶官”或“寄禄官”,宋神宗元丰官制改革时,文官(京朝官)定为二十五阶,宋徽宗时增为三十七阶(包括选人),还改定武官共五十二阶。差遣是指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即“职事官”。北宋前期的官品沿袭唐制,文官共九品,有正、从,自正四品以下,又分为上、下,共三十等。但官品和官职多不相称。元丰官制改革正名责实,减少了官品的等级,改为九品正、从十八级。朝廷对各级官员制订了磨勘(考核劳绩过失)、叙迁、荫补等法。对于中、上级官员的待遇比较优厚,有俸禄、职田、祠禄、恩赏等。宋神宗后,一些下台的或势将下台的官员有的还被授予或自请担任宫观官、监岳庙等闲官,坐领“祠禄”。此外,朝廷的各种临时赏赐,也成为官员的又一重要经济收入。官、职和差遣的分离,导致大批冗员的出现。     

宋朝的外交

(刘齐阜昌七年,1137年刻)宋朝外敌频繁,外交的重要性日益增加。针对不同的外交对象,给予不同的馆待礼遇,并使之专门化。辽与金国都对宋朝构成巨大威胁,其外交事务主要由枢密院的礼院负责[注 26],包括文书往来、使节派遣和一切接待事宜等。元丰年间,枢密院改置北面房,掌北界国信,南宋沿袭之。此外,宋朝专门设置主管往来国信所,作为负责与辽、金交往的具体事务机构。而西夏、高丽、交趾等国的部分,由于宋朝视他们为藩属国,所以发出的外交文书和礼物等皆称“制诏”或“赐”,对其国家的外交承认被称为“册封”。宋朝在京城设置许多外交接待馆驿,作为国家接待各国使节的地方。辽国在都亭驿,西夏在都亭西驿,高丽在梁门外安州巷同文馆,回鹘、于阗在礼宾院,三佛齐、真腊、大理、大食等国家在瞻云馆或怀远驿 。

宋朝奉行朝贡体制,然而将重心放在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也就是“来则不拒,去则不追”[注 27]。宋代朝贡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表现在有较固定的管理机构,明确规定贡期,严格贡使的证明,回赐的制度化等。南宋时,还将海外贸易作为朝廷的财政收入预算之一,对于朝贡物并非照单全收,而是只接受其中的一小部分,其余的按市舶贸易的规则进行抽买。免税贡物的减少,意味着税收的增加,这样既有利于外交往来,又给朝廷带来实惠,使外交和经济获得双赢 。

宋朝有名的外交家有富弼、沈括与洪皓。富弼在外交上面对大军压境的辽国时屡立奇功。他以理挫败自傲的辽使,迫使辽使行参拜之礼,后又两次出使辽国,挫败辽国割地要求。富弼分析宋、辽、西夏三国的关系,认为辽与西夏强盛的原因是获得中国的资源与人力而至[注 28],并且协助宋朝撬开辽夏同盟,使宋、辽、西夏三足鼎立的格局逐渐稳定下来。沈括以翰林侍读学士的身分,出使辽国交涉划界事宜,获成而还。他在出使途中绘记了辽国山川险阻及风俗人情,完成《使虏图抄》,上于朝廷。《宋史》称:沈括“使契丹。凡六会,敌人环而听者千辈,无以驳其议。”洪皓在南宋危难之时出使金国,被拘15年,但仍不愿投降金国。洪皓曾屡次派人向被囚禁在五国城(今黑龙江依兰县)的宋徽宗、宋钦宗及在临安(今浙江杭州)的宋高宗秘密传递消息。归国后,宋高宗称他“虽苏武不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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