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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皇帝都羡慕的百姓夜生活

宋朝皇帝都羡慕的百姓夜生活

在历史上,最早的夜市出现在唐代中晚期,而真正属于市民自己的夜市,则出现在宋代。宋代的夜市以服务业为胜,充满文化情调又不失其商业性。

一阵又一阵,一段又一段,从酒楼、茶馆艺人指下口中传来的作乐声、市民的欢笑声、丝竹管弦之调、畅怀痛饮之音,传入深宫,传到仁宗的耳畔。仁宗不禁问宫人:这是何处作乐?当宫人告诉他说这是民间酒楼作乐,仁宗不由感叹起自己在宫中冷冷清清,羡慕起高墙外面的夜市生活来了……

这是出自《北窗炙鞣录》的记叙,如果将这条史料放在整个古代城市生活史中去考察,就会发现这条史料是很珍贵,很有用的。因为皇帝羡慕城市夜生活,在宋代以前还未有过这样的记录,在宋代以后也不多见。

根据史家的研究,中国古代城市最早的夜市出现在唐代的中晚期,其依据是当时的一些文人的诗作里,出现过这样的句子: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

类似这样的描写,还可以搜罗出一些来,但数量不会太多。依笔者之见,这种夜市即使有,也是极其有限度的,因为唐政府有规定:城、坊、市门必须在日头一落就关闭,城市里面普遍夜禁,连燃烛张灯也有限制,若有违犯,要受到处罚。或者说,唐代的夜市只出现在少数的商业繁盛区,而且多限于供达官豪吏纵情声色的场所。它与宋代城市那种真正属于市民自己的夜市相比,无论是在深度上还是广度上,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宋代夜市以服务业为胜

宋代市民的夜市生活较之前代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人们经常提起“忆得少年多乐事,夜深灯火上樊楼”。这一夜市现象,还被小说家予以剪裁,写成了话本《闹樊楼多情周胜仙》:死而复生的痴情女子周胜仙,在夜深之时,到灯火齐明的樊楼上去寻找开这樊楼酒店的范二郎。小说家以“樊楼灯火”为创作背景,足见夜市生活在市民心目中不可或缺的位置。

以东京马行街夜市为例,这条街长达数十里,街上遍布铺席商店,还夹杂官员宅舍,从而形成坊巷市肆有机结合的新格局。用宋代文学家孟元老的话来说,这里的夜市“比州桥又盛百倍”,其繁华热闹可想而知,以至于在马行街的夜市上,车马拥挤,人不能驻足。具有百余万人口的东京,大概会有上万上十万或更多的市民到这里逛夜市。

那又明又亮的灯火,足可以照天,可以将长达数十里的马行街辉映得如同白昼一般。即使夏日,整个天下都苦于蚊蚋,可是蚊蚋由于恶油,却在马行街的夜市上绝了迹。怪不得大文豪苏轼满怀感慨地写道:“蚕市光阴非故国,马行灯火记当年。”此中流露出对马行街夜市的深深怀念。这是因为马行街上的夜市是以服务性行业为胜的,以苏轼的身份,他当然可以在这里寻找到上乘的服务。

由此而推及其他市民,无论是何等身份,出于什么缘故,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只要需要,只要付出酬劳,都可以在夜市上找到适合自己情趣和嗜好的消遣方式,这是宋代城市夜市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

如北山子茶坊,内建一“仙洞”、一“仙桥”,吸引得仕女结伴来此夜游吃茶。又如有一官吏深夜回家,碍于路远,便到市桥赁得一马;此时已是二更,但赁马者服务极为周到,牵马送至家门。还如许多提瓶卖茶的小贩,为了等待深夜才能归来的官府衙门人员,竟整个夜晚在市场上守候着。

临安文化夜市非常红火

还有另一种单纯的出售商品的夜市,如从黄昏就开始的东京潘楼大街夜市,长达数坊之地,集中卖头面、冠梳、领抹、珍玩、动使之类的商品,持续时间最长。尤其七夕节时,尽管潘楼所卖“乞巧物”,“伪物逾百种,烂漫侵数坊”,可是市民仍蜂拥而至,竟使车马不能通行,人进去就出不来。

到潘楼夜市的市民不一定都买得起价钱昂贵的“乞巧物”,像那可值一囊珠子的“泥孩儿”,就鲜有人敢问津。他们主要是来观赏,闹腾到深夜散去,才算尽兴。这就是画史上真正开始以“状京城市肆车马”为题材的生活基础,是继宋代燕文贵画《七夕夜市图》后众多此类画作的源流。据此也不难想见这种季节性文化夜市是多么使人眷恋和向往了。

“点茶婆婆”边卖边表演

这就使我们看到了另一种可以与服务性商业性夜市相媲美的文化夜市的景象,它是一种由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带来的较为独特的现象——

“夜行山步鼓冬冬,小市优场炬火红。”陆游所描述的小文化夜市在当时已屡见不鲜,像南宋后期嘉兴府的乌青镇上,竟也有几处像模像样的文化夜市,如有八间楼的八仙店南瓦子,鼓乐歌笑至夜深三更才罢……

文化夜市的出现,不单单赋予宋代城市市场以新的内容,同时也给宋代城市的文化,即主要是不断壮大的市民阶层的娱乐性文化,吹来一股强劲的新风。这在大城市中尤为突出,现仅就临安夜色中的市场撷取几个片断,来感受一下文化夜市摇曳婀娜的多彩风姿——

有那么一位上了年纪的“点茶婆婆”,头上戴着三朵花,老相却偏要扮个俏容,使逛夜市的市民无不发出笑声。可是她高门大嗓叫卖香茶异物,则是有板有眼,错落有致,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种伎艺表演。

这种吟唱,本是在勾栏瓦舍中唱令曲小调、纵弄宫调的“嘌唱”的一种转化,因为临安市井里的诸色歌吟卖物之声,就是采合宫调而成的,和“嘌唱”有异曲同工之妙。况且,这位老婆婆,也是受过伎艺训练的。因为《都城纪胜》说过:不上鼓面的“嘌唱”,“只敲盏者,谓之打拍”。这位点茶婆婆,就是一面唱,一面敲盏,掇头儿拍板,这表明了她对“嘌唱”的熟练,说她是卖茶汤,不如说她卖“嘌唱”来招顾客为合适。

这种一身二任,将自己的贩卖加以伎艺表演的卖茶婆婆,在临安夜市上不乏其人,可以说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如那一边唱着曲一边卖糖的洪进,白发老头看箭射闹盘卖糖等,可统称为“商业伎艺化”。

算卦摊取怪名吸引顾客

不应否认这种现象的文化品位,但它毕竟还是与出售商品有关。可是,那种较为纯粹的精神产品呢,却也商业化了,像夜市上数量颇多的算卦摊。本来算卦先生的形象是方正的,开个卦肆,也要像宋话本《三现身包龙图断案》所写:“用金纸糊着一把太阿宝剑,底下一个招儿,写道:'斩天下无学同声’。”可是在临安的夜市上,算卦先生却不是这个样子,打出的招牌就十分花俏,如中瓦子浮铺的“西山神女”,新街融和坊的“桃花三月放”等。以“五星”自誉的就有:玉壶五星、草窗五星、沈南天五星、野巷五星……

卦肆取稀奇古怪的名字,就是为了招引更多的顾客。有的算卦先生甚至高唱出了“时运来时,买庄田,娶老婆”的调子,特别是在年夜市上,在御街两旁的三百多位术士,竟抱着灯“应市”:有的是屏风灯,有的是画灯,有的是故事人物灯,有的是傀儡神鬼灯……精通《周易》,善辨六壬的算卦先生,竟以多种多样的灯为标示。尽管有时逢年节的因素,但这主要是投入商业竞争的一种手段,或可称之为“伎艺商业化”。

据洪迈记叙:居临安中瓦的算卦先生夏巨源,算一卦可得500钱。有这样高的报酬,我们也就比较容易理解为什么一条御街两旁就能集中三百多名算卦先生了。如此之多的人集中一处,算卦先生当然要为突出自身特色而求新立异了。

像有的算卦先生就常穿道服,标榜为“铁扫帚”,这就吸引了许多出卖劳力的下层市民找他算卦。

秀才“卖酸文”糊口

这种将伎艺商业化的做法,在夜市上已形成了非常普遍的现象,如五间楼前坐铺的“卖酸文”的李济——

李济,史书并无记载,但能以卖“酸文”讨生活,定是身手不凡者。所谓“酸文”,有两个层面的意思:

一是依其机敏智慧,针砭时弊,制造笑料,以文字的样式出售给市民,鬻钱以糊口,如元杂剧《青衫泪》中所说:做“一个酸溜溜的卖诗才”。二是可以引申为一种专以滑稽、讽刺取悦于人的伎艺样式。像宋杂剧绢画《眼药酸》,图中有一演员,身前身后挂有成串的眼睛球,冠两侧亦各嵌一眼睛球,冠前尚挑一眼睛球,身挎一长方形袋囊上亦绘有一大眼睛球。联系李嵩《货郎图》所绘玩具担上,即插有几个类似的眼睛球,依此推之,眼睛球为宋代城市一种较为常见的玩具,也就是说以它标明为酸,为调笑。在杂剧里以酸为调笑对象的剧目很多即可证明。

将酸文卖出,这反映出了宋代夜市上已有大量的这样供求双方,一方是有知识的人,根据市民口味,编写文章出售;一方是具有一定文化欣赏水平的市民,喜欢听到看到或得到酸文或类似酸文这样的娱情作品。

宋代城市中有不少这样的事例可以证明夜市上卖酸文和买酸文是怎样进行的——

据《夷坚志》载,在东京就有秀才以卖诗为生,市民出题目让诗人作诗,而且非要他以“浪花”为题作绝句,以红字为韵,这秀才作不好,便向市民推荐南熏门外的王学士,王按市民要求欣然提笔写道:一江秋水浸寒空,渔笛无端弄晚风。万里波心谁折得?夕阳影里碎残红。

市民们无不为王学士的才思敏捷而折服。还有南宋的仇万顷就曾这样立牌卖过诗,每首标价30文,停笔磨墨罚钱15文。一富家做棺材,要求仇以此作诗,仇疾书道:梓人斫削象纹衫,作就神仙换骨函。储向明窗三百日,这回抽出心也甘。

以上可见,卖诗极需敏锐才情,非长期磨练才能做到,而且较难的是,卖诗者要根据不同职业、不同性别、不同需要的市民作诗,这就需要有广博的知识,熟悉市民阶层生活,才能应付自如。

至于卖酸文者,难度就更大了,他不但要根据随时发生的事情,加以艺术生发,顷刻之时,捏合而成,而且还要有诙谐调侃掺渗其间,使市民心甘情愿掏钱来听、来看、来买,充满了文化情调,但又不失其商业性。二者有机结合,水乳交融,从而写就了中国古代城市夜市最具光彩的篇章。(伊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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