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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潜善
黄潜善(1078年—1130年2月9日),字茂和,邵武(今福建邵武)人,黄峭山的第八代孙。
宣和六年(1124年)甲辰科进士,授官筠州(今江西高安)通判。徽宗时任左司郎,政和、宣治年间,任钦差大臣察访陕西、河东震灾区,不以实闻,但言震而已。靖康元年(1126年)为副元帅。宋室南渡后,任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主和议,与虏人画河为界,遭李纲等人驳斥。建炎元年与汪伯彦贬逐李纲。官至广州刺史、尚书左仆射、知河间府、左丞相。建炎三年十二月癸卯,黄潜善卒于英州,葬于江西庐陵县儒林乡凤凰洲刘家岭。黄潜善妻徐氏,生有一子黄秠。《宋史·卷四七三·奸臣传》有传。
黄潜善 (1107-1182)宋汀州宁化(今福建宁化)人,祖籍邵武。聪敏好学,十八岁登徽宗宣和六年进士,为左司郎,出任筠州通判,旋迁广州刺史。钦宗即位,擢门下中书侍郎,出任与金交界之河间府镇抚使,又兼高阳关路安抚使,从敌俘知金拟立张邦昌为楚帝,急告康王赵构。是康王出使金,宗泽劝阻驻相州,遂建大元帅府,传檄天下,公带所部勤王,任副元帅,总理后方军务。康王带同宗泽等次大名,克敌三十余砦。次年,徽、钦被掳。康王即位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即南宋高宗,任李纲为左仆射,公为右仆射兼御营使。不久高宗决计南迁扬州为行在,准李纲辞相位,迁公为左仆射,兼知枢密院,改知枢密院汪伯彦为右仆射,同护高宗南迁,以避金兵穷追,安抵杭州。在官军失统,朝政未树,举国动乱中,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惨重,但无人敢直责高宗,而归罪于大臣,公与汪便成高宗的替罪羊,被罢相,贬江陵。不久扬州告急,公为赎罪,奏准守扬州。绍兴十九年(1149年),高宗忽念老臣,召公赴临安度重阳,金人乘隙水陆强攻,扬州告失。因此,在公固守二十年后,被贬衡州。
公在国难当头,为相一年八个月,辛劳奔波,历尽艰险,却换得五次受罪遭贬,多次险被杀害。过去不少偏史,诸多诬陷,斥为“权臣误国”,宋史竟列传“奸臣”。相因成习,民国以来辞书史作也多贬斥,不顾事实,乱说一通,什么“逐李纲”,“杀欧阳沏”,甚且终年为“1129 年,提前五十多年,御用文人,真是”一犬吠影,百犬吠声。
根据公之实迹,证之宋史,分不但不是什么“权臣误国”、“主和派” 、“投降派”、“奸臣”,而且是忠君爱国的大忠臣,在抗金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积极抗战派。因为从宋史中找不到公之主和言论,更没有这方面的行动;为相期间,没有派出一个和谈代表,甚且公去职后,苗博、刘正彦发动政变,罢高宗,立其三岁儿子为帝。从以上种种可知,公从大后方的广州赴前线河间府抗金,得重大军情,积极响应大元帅府勤王,并作出重大贡献,为高宗南迁做了大量庞杂工作,使之安全抵杭州,固守扬州达二十年之久,危夫人死难,家破人亡,生离死别,是忠君为国的结果,难道不是明摆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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